四川成都青羊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办理设立
四川成都武侯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审批申请
四川成都金牛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办理部门:成都市青羊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受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设定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填报须知:写明办公地址、注册时间、注册资本、申请事项、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填报须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如果申请对象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当地编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填报须知: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1.采用提供的申请表打印填写;
2.首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管理人员必须有3名以上是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4.专业人员有3名以上是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四、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材料;
填报须知: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1.管理人员(公司领导层人员、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必须有3名以上是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2.专业人员有3名以上是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材料复印件)及简历
五、办公场地证明
填报须知:自有房产者,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即可;租赁房产者提供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场地使用权属证明材料
1.租赁办公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和相应产权证;属于申请单位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
2.办公场地与营业执照中住所一致;
3.加盖单位公章
六、无外资承诺书
填报须知:
1.法人代表及全体股东签字,股东企业法人代表也需签字;
2.加盖单位公章
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成都青羊区协助解决无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成都武侯区无实际经营场地办理审批欢迎来合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成都审核区域: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郫都区,新都区,双流区,高新区,温江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高新西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四川成都青羊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办理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