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东城区出版物许可证申请条件
东城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东城区办理的图书经营许可证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办理部门: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理事项: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办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材料:
1、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申请表
2、企业章程;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零售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
6、经营场所平面图;经营场所交通方位图
7、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8、企业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需要提供
9、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租赁有效期不低于1年
北京东城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包含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网络销售
北京东城区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批发,网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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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